管理员可以对指标体系设置中的指标等级和结果等级的等级标准进行管理,包括新建、修改、删除等级标准,修改等级标准名称和设置等级标准状态等。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左侧导航区的“课程评审管理”,弹出下级菜单,点击“等级标准设置”,在操作区显示等级标准设置。
在页面下方的添加新评审等级标准一栏的文本框内输入新等级标准名称后点击按钮,进入评审等级标准设置页面后,设置相关的等级项并点击按钮即可。
点击等级标准列表中某等级标准名称后的“修改”图标,在出现的文本框中输入等级标准的新名称后,点击按钮即可。
在添加等级项一栏的文本框中输入等级名称和上限分值后点击按钮即可添加新的等级项。
1.等级项各选项的参数都不可为空。
2.一个等级标准最多只能包含五个等级项,而且填写的上限分值只能在0-100之间。
点击等级项列表中某等级项所在行的“修改”图标,在相应选项输入新参数后点击即可修改等级项信息。
点击等级项列表中某等级项所在行的“删除”图标即可删除该等级项。
点击等级标准列表中某等级标准所在行在“功能”列对应的“删除”图标即可删除该等级标准。